標準低,繳稅多 稿酬啥時不再“寒酸”
1999年,經(jīng)修訂的《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(guī)定》規(guī)定,原創(chuàng)作品除另有約定外,其基本稿酬標準是每千字30元—100元。根據(jù)上世紀末國家整體經(jīng)濟水平和一般文化產品的市場價格而制定的此項規(guī)定,沿用至今。雖然近年來不少報刊、雜志順應市場競爭需要,自行提高了稿酬標準,但對于多數(shù)圖書等出版物來講,還是固守著“政府定價”。
然而,就在稿酬“羞于出口”的情況下,作者還要承擔較高的個人所得稅。1980年頒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中規(guī)定,稿酬個稅起征點為800元,800元是當時普通大學畢業(yè)生月工資的10余倍。這一規(guī)定并沒有隨著2006年、2008年以及2011年工資、薪金個稅起征點的上調而發(fā)生變化。
在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的大背景下,提高稿費標準、提高稿費所得稅起征點兩個老生常談的話題,再次被人們提起。
稿費少,創(chuàng)作激情難保護
上世紀末,隨身攜帶三五十元出門,尚且能買到一兩件心儀的禮物,夠兩三個好友吃一頓大排檔?扇缃,帶50元上街,已是囊中羞澀。今日的新作,領取的卻是與十幾年前相同的稿酬,這是現(xiàn)在許多寫作者面臨的尷尬。
在讀者中頗有名氣的《十月》雜志,2012年以前一直執(zhí)行著60元—80元/千字的稿費標準。為了吸引更多更好的作者以增加自身的競爭力,2012年,《十月》將稿費標準提高到200元—300元/千字,但長篇小說連載,作者的稿費標準則不按這個標準執(zhí)行。《十月》雜志社負責印制發(fā)行的王輝給記者算了一筆賬:以前執(zhí)行老標準時,每冊平均分攤下來的稿費占定價的12.75%;2012年稿費標準提高后,稿費一項占比已經(jīng)升高到30%。加上數(shù)字閱讀的日益興起,雜志社生存的空間日漸萎縮。
目前,同樣的標準,只有《收獲》、《人民文學》等有影響力的雜志才能負擔得起。而像《雜文選刊》等一般性期刊,其稿費標準仍舊維持在60元—80元/千字。發(fā)行量上萬冊的大眾類文學雜志尚且如此,學術期刊的情況又如何呢?
《哲學研究》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所屬的核心期刊,由于今年入選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,稿費標準調高到80元/千字。相比以往,這個標準翻了一番。即使以這看似不起眼的千字80元標準來支付,《哲學研究》每年支付給作者的稿費也要20多萬元,這對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期刊社來說已經(jīng)是很大的負擔。
《浙江大學學報》今年也首次獲得了國家社科基金資助。有了國家給的40萬元,《浙江大學學報》終于有了點兒活泛錢,支付稿酬時不再捉襟見肘?堑拿科恼乱曌謹(shù)、作者知名度、社會評價等因素,稿費從500元到800元不等。而以前,作者拿到的200元稿費,只是象征性的鼓勵。
退休后筆耕不輟的譯林出版社原社長李景端說:“現(xiàn)在無論報紙還是雜志,支付給作者的稿酬簡直太寒酸了。這些年來物價漲幅有目共睹,而稿費標準幾乎沒有與時俱進,這么低的稿費標準不能不說是對知識的不尊重。如此一來,最直接的后果是挫傷了文化人的創(chuàng)作激情!
遼寧省社會科學院WTO研究所所長、研究員張?zhí)炀S對此持同樣觀點。他說,學者以多年的知識積累寫出專著,換來的稿費微薄得令人心寒。稿費并不是文人最看重的,然而,稿費高低卻體現(xiàn)了知識的被尊重程度。
南開大學副教授熊培云說,豐富的過往經(jīng)歷,日積月累的知識,各自不同的語言表達,怎能用錢來衡量?
繳稅多,辛辛苦苦落幾何
稿費已經(jīng)低得可憐,稿費納稅更讓作者滿腹苦水。這些年,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800元逐漸調到3500元,然而,稿費納稅額起征點始終在800元原地踏步。
一部20萬字的作品,字字傾注心血。算下來,價值幾何?假設定價25元,印量10000冊,以通常的版稅率8%(現(xiàn)實中,一般以4%、6%來計算,知名度高、作品質量好的也可能達到10%或以上)計算,則稿費是20000元。而這20000元應納稅額為2240元。作家以其深厚的生活閱歷講述世事滄桑,專家學者數(shù)載殫精竭慮、苦心鉆研,一朝成書,納稅額竟占了稿費的十分之一。
為了能把稿費所得稅起征點繞過去,一些作者、出版單位采取將著作分冊出版,或增加領取稿費人數(shù)的辦法,把稿費分攤到“每個分冊”、“每個作者”身上。一位出版社的編輯說,“這純屬無奈之舉!
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中國出版集團公司原總裁聶震寧曾在今年兩會期間提交《關于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稅起征點的建議》的提案。聶震寧在其中強調,在某種程度上,文化大發(fā)展大繁榮的第一生產力是作者,稿酬制度則直接關系到保護作家、藝術家和學者的創(chuàng)作熱情和個人利益。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中國作協(xié)副主席陳建功也曾兩次提出類似建議。對于起征點的具體數(shù)額,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中國作協(xié)副主席張抗抗建議,作家版稅的合理起征點應該提高到3000元以上。
新標準,協(xié)商為主鼓勵增
努力保護作者的基本權益,保護他們的創(chuàng)作激情,是促進文化大發(fā)展大繁榮之要義。
人民出版社社長黃書元說:“對于學術精品,出版社通常都會支付很高的稿費。人民出版社長期堅持以出版學術精品為立社之本,幾十年來每遇到上乘佳作通常都要支付10%或者12%的版稅。也正是因為人民社尊重知識、尊重人才,所以出版物中精品力作迭出!彼f,出版是一種市場行為,對于質量不同的作品,稿費給與不給,給多給少,只能由合作雙方協(xié)商確定。
據(jù)悉,國家版權局通過對作者、作品使用者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的調研,已經(jīng)形成《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(guī)定》修訂草案。該草案目前正在多方征求意見,明年有望出臺。國家版權局副巡視員段玉萍說,修訂后的該項規(guī)定將提出稿費支付指導性標準,稿費標準總體上有所提高。她同時強調,新的規(guī)定將兼顧權利人與使用者之間的利益平衡關系,稿費標準仍以雙方協(xié)商為主,鼓勵作品使用者執(zhí)行更高的稿費標準。(本報記者 劉 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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